晋艺职纪发〔2024〕5号
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
严明纪律 文明祭扫的通知
各部门、附属单位:
2024年清明将至,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大力弘扬文明祭祀、绿色清明的良好风尚,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压实责任,坚持守土尽责
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一抓到底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开展廉政谈话,切实做到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;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带头弘扬新风正气,树立节俭文明祭扫新风,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、推动者,遵规守纪的示范者、执行者。
二、严明纪律,做到令行禁止
全体教职工要严于律己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把节日当做锤炼廉洁观、弘扬文明观的“磨刀石”,做好清明时节的“清廉人”,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、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、住宿等;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;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、违规吃喝宴请;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,追求低级趣味;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其他违纪违法活动。
三、强化监督,形成有力震慑
学院纪委将充分发挥监督“前哨”作用,聚焦关键领域,紧盯“老问题”和“新表现”,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认真受理群众举报,密切关注舆论舆情,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,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,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处理,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。
校园举报: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意见箱;
并州东街95号教学楼4层纪委办公室
中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3月31日